近期,研報合規監管持續加力,多家券商因研報問題被監管點名。專家表示,要防范券商研報中的道德風險和違法違規問題,除了加大監管力度,投資者也可從維權的角度進行監督。
11月30日,北京證監局發布關于對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指出中信建投發布的某研究報告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研究依據不充分,研究報告參考資料為電子平臺個人賬戶上傳文章,未進行規范信息源確認,關鍵數據交叉驗證不足,數據基礎不扎實;二是研究方法不夠專業謹慎,分析邏輯客觀性不足,以預測數據和假設條件主觀推定結論。北京證監局決定對中信建投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其進一步加強對研究報告的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切實提升制作、發布研究報告的質量。
同月,上海證監局公布了關于對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上海證監局指出,申萬宏源子公司上海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有限公司開展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但未對研究所署名證券分析師劉洋在冠以公司名稱的公眾號上發布的某篇證券研究報告進行發布前的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
9月中旬,深圳證監局也提示了證券公司研究報告合規風險。今年7月,因研報內容存在虛假陳述和信息誤導,江蘇證監局對兩名前東吳證券分析師分別處以15萬元和5萬元罰款。
此外,之前引起廣泛關注的國信證券“舉報門”尚待結果。11月中旬,愛康國賓向證監會、深圳證監局、中證協實名舉報,請求對國信證券兩名分析師涉嫌傳播虛假信息、誤導投資者事宜開展調查。
記者通過同花順搜索發現,今年以來(截至記者發稿時)共有30.30萬條研報信息,其中來源為“研究機構”的研報信息共20.73萬條;2019年和2018年全年分別有26.92萬條和22.45萬條研報信息,其中來源為“研究機構”的分別為19.08萬條和18.38萬條。
研報數量持續增加的同時,對賣方研究報告合規的監管力度也在持續加大。5月,中證協組織對《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為準則》進行修訂。修訂后的規則提高了對研報質量的把控要求,包括增加了合規審查和發言報備機制,對研報中的用語進行了規范,增加對信息和數據的真實性審核,明確合規對研報質量的把關責任等。同時,加強了對研報傳播的管控,如限定研報發布的人員,明確互聯網服務方式的合規等。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券商研報是專業報告,具有很高的權威性和很強的影響力,在我國這樣一個散戶市場,尤其需要券商有正確的價值觀導向,在投資理念上做出更多的正面引導,給投資者正確的方向。對于券商研報,尤其要注意防范道德風險和一些違法違規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