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評審時間
(資料圖)
(一)評審進度安排
1.各盟市、高級評委會組建單位、自主評審單位按照統一要求,于5月10日前下發年度評審工作通知,部署本地區、本系列(專業)職稱評審工作(并將通知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原則上6月20日前完成申報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評審和公示。
2.考評結合系列(專業)職稱申報時間以高級評委會組建單位下發的年度評審工作通知要求為準。體育、工藝美術、文學創作系列(專業)職稱申報要求和時間,待新評審條件印發后,由高級評委會組建單位另行發文部署。
3.各盟市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按照自治區統一時間進度安排執行。
(二)申報材料截止時間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學歷、資歷、任職年限、業績成果(論文、獎項、榮譽等)、繼續教育審驗卡截止時間為當年職稱申報截止時間(考評結合系列或專業的截止時間以評委會組建單位年度評審工作通知要求為準)。
申報評審流程
申報人員應按照隸屬關系及相關要求,按規定程序逐級將材料報送評委會辦事機構,本年度內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職稱申報評審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職稱材料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一)線上注冊申報
申報人員須首先訪問內蒙古人才信息庫,進行線上注冊并登錄,在業務辦理—2023年職稱申報欄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報,保存后下載導出《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和《專業技術職稱送審表》后,進行線下填寫及完善申報材料。
申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職稱、新型職業農牧民職稱,以及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的,進入相對應的欄目填報。
(二)線下提交材料
申報人員提交線下材料渠道和要求以《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內人社發〔2023〕4號)規定為準。申報材料目錄見內蒙古人才信息庫。
支持和林格爾人才科創中心、烏蘭察布(京蒙)人才科創園等自治區重點打造的科學創新中心或人才創新高地作為職稱直報單位,可直接向內蒙古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申報職稱評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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