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欽州市政府收回拍賣土地,開發商13年未獲補償”一事有了新進展。
2023年5月21日,澎湃新聞從當事開發商廣西紅樹林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紅樹林公司”)相關負責人處了解到,目前已收到廣西高院的通知,該院將在5月22日上午9時二審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停工13年,紅樹林公司在欽州港項目地塊的工作板房已經周邊雜草叢生。本文圖片均由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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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今年55歲的孫福(化名)是來自福建的一名企業家。2007年,孫福經廣西招商引資進入欽州,創立紅樹林公司。2008年初,通過競標獲得欽州港區一地塊土地使用權。但入場施工不到一年,當地宣布欽州港規劃變更,項目停建。按照程序進入補償流程后,雙方進行了3年的多輪溝通協商。
2012年9月,欽州市政府曾下發批復,決定通過貨幣補償的方式收回相關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并明確了補償款支付時間和違約責任。
欽州市國土局作出的信訪答復稱,2012年10月,市土地評估價格審核小組和市審計局同意欽州港紅樹林房地產項目用地的總補償費約為2.48億元。孫福本以為事情到此應該告一段落,股東也都等著政府補償款。然而幾天后,該方案在欽州市土審會未獲通過。
此事后來陷入“提方案、請示、打回”“再提方案、再請示、再打回”的怪圈當中。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欽州市國土局在給紅樹林公司的信訪答復中披露,該局在2009年到2017年之間,至少16次向欽州市政府、市住建委、市委督查室等單位部門提交處置方案、請示,但均未能解決補償問題。
項目停建至今13年,當地領導換了一任又一任,孫福等人仍未拿到補償款。
欽州市政府曾對該項目盤整方案作出批復,對土地價值確認、付款時間、違約責任等進行了詳細明確。
補償款遲遲未能到位,給股東們帶來了很大的資金壓力,一些股東此前通過銀行貸款、民間借貸等方式籌款投資,更是陷入煎熬。2015年3月9日,紅樹林公司股東楊某在福州家中26樓非正常死亡。2018年12月30日,紅樹林公司另一股東金某腦干出血病亡。其母親稱,金某生前由于無法按時償還投資款及利息,只能通過透支信用卡、網貸維持生活,債務越滾越大。
無奈之下,紅樹林公司2018年提起了民事訴訟。廣西高院審理后認為,欽州市政府、市國土局對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補償行為,是基于管理國家土地資源的職責,屬于行政行為,由此產生的爭議屬于土地行政補償糾紛,屬于行政訴訟受理范圍。
欽州市政府相關部門曾經過一系列程序對該項目確認補償費用。
202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紅樹林公司和欽州市政府及土地局的訴訟糾紛,本質是政府因規劃調整需收回出讓土地引起的后續補償糾紛,屬于行政訴訟的受理范圍。
過去兩年,紅樹林公司一直嘗試協商解決,欽州市政府也曾多次積極表態。2021年4月,欽州市自然資源局局長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對于紅樹林公司反映的補償事宜,下一步欽州市有關部門將積極與紅樹林公司對接,爭取能達成一致意見,并通過以土地置換方式解決該問題。孫福稱,欽州的表態“雷聲大雨點小”,并沒有拿出實質的解決方案。
最高法裁定,該案行政訴訟受理范圍。
2022年4月,紅樹林公司提起行政訴訟,第二次起訴欽州市政府。
2022年11月30日,欽州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裁定,稱市政府作出的案涉會議紀要及批復未外化,對紅樹林公司權利義務未產生實際影響,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受案范圍,駁回紅樹林公司起訴。
欽州中院認定,該案不屬于行政訴訟受理范圍。
這案件到底屬于行政訴訟還是民事訴訟?紅樹林公司相關負責人認為,案涉會議紀要及批復對補償方式、補償金額、支付日期,違約責任等均已明確,明顯已外化,其對一審判決不服,之后向廣西高院遞交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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