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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即時:裝修不能恣無忌憚 如此砸墻就違法了

來源:張家口新聞網 時間:2023-05-30 21:23:25

日前,為整治住宅使用中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違法行為,北京市住建委網站發布《關于加強住宅拆改承重結構管理的緊急通知》。全文如下: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房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建設局,各管房單位,各有關單位: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為落實北京市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要求,有效遏制北京市住宅使用中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違法行為,保證住宅使用安全,維護公共利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禁變動住宅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違法行為。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全市房屋建筑嚴禁發生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行為,具體禁止行為如下:

(一)改變房屋的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屋頂等房屋原始設計承重構件。

(二)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

(三)拆除連接房屋與陽臺的墻體等行為。

二、住宅產權人、使用人、管理人應當按照《北京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辦法》(北京市政府令第229號)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加強房屋使用過程中的檢查、巡查,當發現住宅存在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行為時,應及時勸阻,勸阻無效或已造成后果的,應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違法變動建筑主體或承重結構違法行為的,均可向房屋管理單位投訴或者向區住房城鄉建設(房屋管理)部門投訴、舉報。

四、在大排查大整治期間,發現違規拆改情況,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0號),依法從嚴進行處罰。

五、建立聯動執法機制,相關在執法檢查房屋拆改狀況時,如遇到阻礙或拒不配合執法的情況,可依據《關于加強住宅裝飾裝修活動中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違法行為監督執法的通知》(京建房〔2009〕917號),請求屬地派出所安排民警協助進入拆改現場開展執法檢查。裝修人拒絕恢復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應及時報告屬地公安機關依據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

六、裝修人因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造成重大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安全,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七、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來源:央視新聞 總臺記者 陳寶善)

編輯:劉穎莉

編輯:劉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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