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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告知,讓消費明明白白

來源:浙江日報 時間:2023-06-01 15:27:47


【資料圖】

5月30日,杭州市民金先生向媒體曝料,稱自己辦理的招商銀行信用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因為一項“增值服務”被多次扣款,而這項服務早在12年前就被銀行私自開通。

由于年代久遠,對于此項收費服務的開通情況,到底是如招行客服所言,是金先生當初操作App時無意間開通,還是如金先生所認為的,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招行擅自開通,一時難以得出定論。

筆者及周邊人群也曾有過同樣遭遇,客服給出的也是同一理由。如果說,一兩個人可能是不小心誤點,那么,如此多消費者遇到同一問題,是否說明招行提供相關收費服務時,未能做好事先提醒服務,甚至有誤導之嫌?

當然,這一現象不僅發生在銀行服務領域,在其他民生服務領域也屢屢發生。比如,通信領域就曾多次曝出消費者投訴,稱運營商未經本人同意,擅自更換套餐或開通增值服務,提高收費標準。有些運營商工作人員以“回饋老客戶”或“贈送會員”等名義,誘導或誤導消費者開通新業務,消費者在未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被收取費用。

企業在制定相關服務套餐和設定計費方式時,應做到簡單、透明、易懂;對于重要條款和重點事項,更要履行好告知義務,確保消費者知情。消費者之所以對上述“增值服務”不滿,主要原因并不在于收費幾何,而是感受到自身知情權和選擇權受損。如果消費者使用各項生活所需服務,總是遇到此類消費陷阱,不僅會造成經濟損失,更會讓大家對企業服務的誠信度打上問號。

須提醒企業的是,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開通收費項目,此舉已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尊重消費者的自愿原則,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強制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同時,根據合同法第四十九條,企業應當與消費者平等自愿地訂立合同,并且明確告知消費者商品或者服務的內容、質量、價格、數量、使用期限、服務期限、售后服務等信息。

對于此類涉及眾多消費者的消費糾紛,一方面,有關部門應介入調查,還事件以真相,對于企業確有違規違法之處的,應依法予以問責。另一方面,消費者也可向消協投訴,或提起民事訴訟,維護自身權益,用自己的“較真”向企業發出警示:別再讓此類有損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繼續。

當前,拉動內需、提振消費是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而終端消費市場回暖的關鍵在于公眾的消費信心。創造公平有序的消費環境,需要有關部門強化日常執法,督促企業在日常經營中保持合規意識,對顧客所反映的服務不到位等問題及時整改,打通大大小小的消費痛點和堵點。如此,方能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消費市場的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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