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晚間,李國慶通過個人微博發布《關于離婚訴訟的公開聲明》。
李國慶在聲明中反駁了俞渝在法庭上提供的三項證據:
1、曾經共同旅游;
2、李國慶在她生日時送花;
3、我將朋友贈送的蘑菇分她一半。
李國慶表示,旅游是前年10月;送花是展示自己紳士風度;共同的朋友送土特產,自己想不私吞。
李國慶強調,自從去年10月她公開誹謗污蔑我和我的家人之后,恩斷義絕,已沒有任何可逆轉的空間。何況她也早已經不愛我——甚至我覺得她從來也沒愛過我,愛過我怎么可能會讓我簽下那么多吃虧的協議,而我因為信任,連內容看都不看,如非利用這些信任,她怎么可能一步步將我逼出當當管理中心,鳩占鵲巢?
希望法院在事實基礎上盡快判離,結束這場鬧劇,給公眾一個文明的、規范的、守法的離婚典例。
李國慶最后表示,
有網友發現,李國慶離婚聲明最后是早晚讀書的618廣告。
離婚訴訟的聲明下還不忘打個廣告,可真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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