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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響應政策,防范落實不到位引起的冬季供暖用氣緊張

來源:財訊界 時間:2021-10-18 09:37:44

年來,隨著供暖季節的到來,北方區域采暖用氣量驟增,燃氣保供相對緊張。《中國天然氣發展報告(2021)》指出,天然氣成本波動明顯加劇,冬奧會與采暖季用氣高峰疊加。

日,國家氣候中心表示,根據最新監測,預計未來3個月(10-12月)冷水將進一步加強,并進入“拉尼娜”狀態;加之期國際天然氣成本高企……這些因素都對冬季天然氣保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今年的能源壓力下,行業從業者開始隱隱擔憂,今冬北方會否再度面臨供暖用氣緊張的局面?

在此背景下,各界對今冬燃氣保供高度關注。日,國家和地方出臺了系列文件,并召開多項會議,號召行業上下游齊心保供,保障民生。

政策持續向好 行業喜憂參半

我國北方區域冬季燒煤由來已久,其引發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和空氣污染現象歷來被詬病,成為威脅人民生產生活安全和國家環保事業的一塊頑疾。因此,早在數年前國家便推出“煤改氣”政策,將燒煤改為更為清潔環保的天然氣。“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于2020年收關后,今年6月,財政部出臺《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國家再次明確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的中央財政支持,仍將持續至2025年。

“煤改氣”工程的重頭戲在京津冀地區2+26通道城市,雄安新區的建設、冬奧會的保障等均對京津冀提出了不小的要求。河北省成為最受關注的代表省份,該省清潔取暖自2017年開始,已正式運營5個年頭。

回望這5年,一方面,清潔取暖成果豐碩,“煤改氣”從源頭上著手,在改善民用能源結構和空氣狀況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今年6月,河北省省長許勤答記者問時提到,該省累計完成農村地區氣代煤、電代煤等清潔取暖改造1125萬戶,有效改善了區域的環境質量。另一方面,多家企業表示,由于能源供給側對銷售政策的執行偏差,進貨和銷售倒掛問題突出,導致終端燃氣企業經營困難。對這部分企業來說,成果與虧損并行,可謂喜憂參半。

企業落實不到位 倒掛銷售惹爭議

“出現上述情況,或與企業對政策落實不到位有關。”一位行業人士表示。我國天然氣一般是由上游企業開采,通過長線管道銷售至下游燃氣企業的場站,再由場站的管道輸送至千家萬戶。根據國家對“煤改氣”的保供政策,明確了該部分燃氣的門站價格(上游賣給下游)和銷售價格(下游賣給用戶)按居民價執行。

不過,據上述人士介紹,在實際運營中,能源供給側的開采供氣端向接駁銷售端之間實行“先交高價后返差價”的購氣方式,加之天然氣定價機制冗雜,拉低了整個上下游的流程效率,也滋生出諸多不必要的爭議。

根據媒體公開報道,河北省燃氣倒掛、返還不到位、上下游企業執行力度不足等問題較為突出。

一家下游供氣企業表示,按今年其與上游企業目前已簽購氣合同來看,合同內未明確農村煤改氣的居民氣量,且價格依據行情預測將遠高于國家規定的門站價,但終端仍按居民價格執行,成本的積壓或讓下游企業維持經營步履維艱。且期國際天然氣成本頻繁創新高,倒掛現象或將更甚。

一位不愿具名的行業協會人士表示,以北方廣大區域冬季用氣量來看,“先交高價后返差價”的購氣方式使得各下游企業每年需墊付大量資金,以致現金流緊張,面臨巨大的壓力。采暖季結束后才能陸續啟動返還核定工作,周期往往長達一年,部分下游企業還未拿到上一年的返還款甚至未完全拿到2017年、2018年的返還款,就得馬上繳納本采暖季的預付氣款。除了返還周期長外,還有煤改氣用戶數據的核定問題,存在“不完全返還、部分根本不返還”的現象,下游企業對核定結果普遍存在爭議。

實際上,國家和地方對于“煤改氣”的價格指導與爭議解決方案一直都在探索中前進。

公開資料顯示,國家2017年出臺《關于印發北方地區清潔供暖價格政策意見的通知》,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陸上管道天然氣供農村“煤改氣”采暖用氣門站價格,按居民價執行。自2018年以來,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多次指出,上游供氣企業對民生用氣,特別是農村“煤改氣”要保價保量。今年,河北省發改委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今年天然氣供用氣合同簽訂和油氣管道保護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對于居民和非居民用氣界定不清的氣量,由地方政府負責認定,三大油氣企業與農村燃氣企業先按照居民價統一結算。

該行業協會人士坦言,幾乎所有燃氣企業都承受著上游對價格政策執行不到位的壓力。在此情況下,下游企業既承擔了巨大的民生保供責任,又連年倒掛銷售,據不完全統計,這些下游企業倒掛高達數十億元,對企業經營積極和供氣穩定有較大影響。

科學確定用氣量 保障民生是第一

冬季供氣關乎民生,在“保價”的同時,“保量”同樣重要。

產業分析人士表示,當前居民用氣消費總量占國產氣比例約為30%,國產氣可覆蓋其需求,現行的門站價格制度可保障國產氣供應民生用氣時的基本利益。

根據河北省發改委信息顯示,2021年采暖季,河北省預計天然氣消費量達135億方,其中農村煤改氣居民需求量75億立方米。但前述下游企業反饋,按今年其與上游企業的已簽購氣合同來看,并未明確冬季農村煤改氣的居民氣量。

一位華北當地從業人員介紹,今年初上游企業公布2021-2022年銷售政策,規定燃氣企業按照夏季用氣量的1:3比例簽訂采暖季合同氣量。若以城市比例為參照,上游公司給出的這一比例并無不妥。然而,農村地區不存在大量工商業用戶,實際河北地區夏冬用氣峰谷差值很大,基本在1:6-1:10,部分地區甚至更大。若按1:3比例,則冬季供氣量將明顯不足,或存斷供風險。

量價齊保引重視 上下齊心謀長遠

眾所周知,居民采暖用氣作為剛需求,由政府定價,價格缺乏彈。若源頭漲價,難以順價傳導。行業協會人員稱,年來國家農村“煤改氣”保量保價供應政策在華北、山東等冬季民生用氣量占比大的區域一直沒能全面落地,尤其是在今年夏季天然氣表現出“淡季不淡”的情況下,給保供雪上加霜。

誠然,發現問題,就要解決問題。在此背景下,國家和地方再度出手。

國慶前夕,國家能源局組織召開儲氣設施建設運行情況督導暨2021-2022年供暖季供氣保障專題調研會議,河北省主管部門建議國家能源局督導上游氣源企業,與存在缺口的燃氣企業足額補簽供氣合同,三大油供“煤改氣”用氣,全部執行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補簽合同氣量不能完全參照天然氣現貨交易價,國產氣和進口管道氣要優先保障居民用氣等民生用氣需求。此外,還建議國家層面盡早出臺據實核算農村“煤改氣”相關辦法,明確規范核算流程,統一核算標準。

今年來,河北省發改委、河北省能源局,以及下轄各市發改部門不僅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而且對采暖季保供工作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相繼出臺了要求做好今冬采暖季氣源保障、農村“煤改氣”保量保價、農村“煤改氣”先按居民價付款后清算、落實天然氣供用氣合同簽訂、規范農村天然氣銷售的政策等一系列文件,重視程度不言而喻。但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企業執行貫徹的效果還待加強監管。

一位分析人士認為,民用能源結構的調整和“雙碳”環保事業是一個長線工程,“煤改氣”保供更是重大民生工程,上下游應通力配合,尤其是政企之間、上下游之間,要擰成一條繩,下好一盤棋,互相合力,互有取舍,才能推動改革,實現整個行業長遠的共同利益。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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