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商丘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業分局對商丘建恒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商丘建恒置業”)罰款6000元,其為宣傳“建業橙園”項目,設計發布違法廣告。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商專工商處字[2020]1號。記者查詢發現,商丘建恒置業為建業住宅集團(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業地產”,股票代碼:00832.HK)旗下子公司。
商丘建恒置業主要違法事實如下:為宣傳自己開發商品房,于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在商丘市睢陽區長江路該公司“建業橙園”項目部西北角一塊和項目東200米路北康林河橋東西兩側發布兩塊約20米×3米的三塊戶外廣告,廣告內容為“戶型好房子才好 買房沒有看過建業橙園戶型的 聽說都后悔了”。該廣告是商丘建恒置業自己設計的,制作是委托商丘市德澤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制作的廣告噴繪,廣告制作費用共計1800元。廣告“戶型好 房子才好 買房沒有看過建業橙園戶型的 聽說都后悔了”宣傳內容,表述其內容語言“聽說都后悔了”具有真實性無法確定的調查結果意思表達作為商業宣傳。商丘建恒置業利用“戶型好 房子才好 買房沒有看過建業橙園戶型的 聽說都后悔了”宣傳內容,具有真實性無法確定的調查結果表達作為商業宣傳。
商丘建恒置業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一條,“廣告內容涉及的事項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廣告使用數據、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引證內容的,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指出,第一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對廣告主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二項:廣告引證內容違反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第二款: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有前款規定違法行為仍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商丘建恒置業上述違法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證據一:案件來源登記表。證明案件來源。證據二:現場筆錄一份。證明違法行為事實。證據三:商丘建恒置業營業執照及委托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證明經營主體資格。證據四:當事人情況說明一份。證明違法事實情況。證據五:當事人戶外廣告照片。證明違法行為事實。證據六:商丘建恒置業商建業字(2020)06號請示。證明商丘建恒置業對該廣告內容解釋。證據七:金博大律師事務所法律意見書金律書字(2020)第019號。證明對商丘建恒置業該廣告內容解釋及法律意見。證據八;商丘建恒置業委托人詢問筆錄。證明違法行為事實。證據九:商丘市德澤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法人詢問筆錄。證明違法事實情況。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公示日期為2021年1月4日;商丘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業分局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6月24日。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由于房地產是大宗商品,往往一個家庭買一套房需要幾代人的積蓄,而且一旦房地產廣告違法,侵害的不僅僅是一家一戶的權益,往往是數棟樓,甚至整個開發小區購買者的權益。房地產廣告作為房地產信息發布的重要方式,對促進商品房銷售起到了積極作用。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擾亂房地產廣告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直是廣告監管執法的重點領域。
資料顯示,商丘建業橙園開發商為商丘建恒置業;物業公司為河南建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該項目占地面積為73333平方米;建筑面積為240000平方米;容積率為2.49;綠化率為37%。
商丘建恒置業成立于2019年7月16日。其股東結構如下:商丘建航商貿有限公司持股100%,認繳出資2000萬元。商丘建航商貿有限公司股東結構如下:商丘建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持股99.00%;寧波續航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持股1.00%。商丘建置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東結構如下:河南建業住宅建設有限公司持股100%。河南建業住宅建設有限公司股東結構如下:建業地產持股100%。
據報道,1月7日,河南富豪胡葆森實際控制的建業地產發布2020年全年銷售業績。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這十二個月,建業地產實現物業合同銷售總額約1026.42億元,同比增加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