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新時代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全面加強新時代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提出20條政策措施。
《意見》圍繞九個方面,提出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貫徹落實措施。這九個方面包括科技創新成果、著作權和相關權利、商業標志、新興領域知識產權、農業科技成果、中醫藥知識產權、商業秘密、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科技創新主體合法權益等。
為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整體效能,《意見》提出,要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加大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力度和對侵權行為懲治力度,及時有效阻遏侵權行為。要加大對于知識產權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行為的規制力度,防止濫用知識產權,推進知識產權訴訟誠信體系建設。健全知識產權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積極探索依當事人申請的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積極參與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程,健全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銜接機制。加強涉外知識產權審判,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營造開放、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科技發展環境。
《意見》還明確,要深化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推進知識產權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記者 代小佩)
責任編輯: 范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