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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支持民營、小微企業融資 財政部升級普惠金融獎補政策

來源:第一財經 時間:2021-11-17 09:18:24

為了支持民營、小微企業融資,中央財政設立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并給予獎勵資金。明年起這項支持政策將全面升級。

11月16日,財政部公開《關于實施中央財政支持普惠金融發展示范區獎補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對前期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獎補政策進行升級,2022年起示范區數量和支持金額均有所提高,并給予地方更大自主權,更加注重績效考核。

2019年財政部啟動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工作,通過獎補資金支持了179個試點城市,取得初步成效。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通知》示范區獎補政策在全面總結試點城市獎補政策實施經驗的基礎上,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建議,進行了進一步優化完善,可以說是試點城市獎補政策的“升級版”和“加強版”。

根據《通知》,明年起中央財政通過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轉移支付安排獎補資金,支持示范區普惠金融發展。獎補資金由示范區統籌用于支小支農貸款貼息、支小支農貸款風險補償、以及政府融資擔保機構涉農業務降費獎補、資本金補充、風險補償等方面。

此前試點城市獎補政策按照東中西部,分別給予每年3000、4000、5000萬元獎勵資金。而此次《通知》示范區獎勵資金直接跟績效考核結果掛鉤,分檔獎勵,金額更高。

即示范區獎補政策調整為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分三檔獎補,東部地區獎補檔次為3000萬元、4500萬元、6000萬元,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獎補檔次為5000萬元、7500萬元、1億元。

按照檔次分配額度,中西部和東北地區,每年共有6個試點地區可以拿到最高1億元獎補資金。“最高與最低檔次獎補資金相差1倍,充分實現正向激勵。”上述負責人稱。

另外,每年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從5個計劃單列市中確定3個示范區,獎補資金3000萬元。

由于獎補資金跟績效考核掛鉤,績效指標設置更為重要。

該負責人介紹,試點城市獎補政策績效考核包括21項指標,既有定指標也有定量指標,既有存量指標也有增量指標,評價體系相對復雜,且績效目標自主確定,考核結果缺乏橫向可比。示范區獎補政策將考核指標精簡為最具代表的5項,全是定量、增量指標,并統一數據口徑,實現橫向可比,更能客觀公正反映各地工作成效。

這5項指標包括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同比增速、普惠型農戶生產經營貸款余額同比增速、當年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均利率同比降幅、政府融資擔保業務余額同比增速、小微企業信用貸款余額同比增速等。

不同于此前績效考核只針對試點城市,此次示范區考核還涉及全省成效,兩者各占50%,目的在于借此推動全省普惠金融共同發展。

該負責人表示,各省既要大力支持示范區普惠金融發展,加強政策支持和業務指導,也要在全省范圍綜合施策,全面推進普惠金融工作,“點面結合”才能保證在績效考核中取得較好的成績。

《通知》明確,每省每年自主確定1-3個示范區,示范區可以為省會城市或所轄縣區、地級市、縣、縣級市和區、國家級新區等。各省可自主確定今后年度示范區是否重復為同一地區。

上述負責人表示,這給予地方更大自主權。突出地方自主,鼓勵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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