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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等噪聲污染 明年6月起都會被處罰

來源:第一財經 時間:2021-12-27 10:07:17

從2022年6月5日起,如果你遇到小區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的;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持續反復發出高噪聲進行廣告宣傳的;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排放建筑施工噪聲的,可以向政府部門投訴,相關責任人或單位也將受到相應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12月24日經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產生噪聲,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的,均被列為噪聲污染。

《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同時依法享有獲取聲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噪聲污染防治的權利。排放噪聲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減輕噪聲污染。

未達到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的區域所在的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編制聲環境質量改善規劃及其實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聲環境質量。同時,國家鼓勵、支持噪聲污染防治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專業技術人才培養,促進噪聲污染防治科學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

《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造成噪聲污染的行為。國家鼓勵開展寧靜小區、靜音車廂等寧靜區域創建活動,共同維護生活環境和諧安寧。

《噪聲污染防治法》除規定了工業噪聲、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噪聲污染防治的相關要求外,還特別對社會關注度較大且易引發糾紛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進行了詳細規定。明確要求,全社會應當增強噪聲污染防治意識,自覺減少社會生活噪聲排放,積極開展噪聲污染防治活動,形成人人有責、人人參與、人人受益的良好噪聲污染防治氛圍,共同維護生活環境和諧安寧。

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續反復發出高噪聲的方法進行廣告宣傳;禁止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廣播喇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飼養寵物和其他日?;顒颖M量避免產生噪聲對周圍人員造成干擾。

相應的處罰標準也較為嚴厲。比如,超過噪聲排放標準排放建筑施工噪聲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責令暫停施工。

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續反復發出高噪聲的方法進行廣告宣傳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

在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未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聲污染,或者違反規定使用音響器材產生過大音量的,由地方政府指定的部門說服教育,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對個人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各類環境噪聲投訴舉報占比。資料來源:《2021中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報告》

今年3月,“加強環境噪聲污染治理”內容納入“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參與噪聲污染防治法修訂的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有關專家表示,每個人都有過遭受不同類型噪聲污染的經歷,都想“靜靜”。噪聲污染治理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在規劃源頭防控、傳播途徑降噪和受體防護三個方面中,規劃源頭防控最重要。

生態環境部公布的不完全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省轄縣級市和地級及以上城市的生態環境、公安、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合計受理環境噪聲投訴舉報約201.8萬件,其中,社會生活噪聲投訴舉報最多,占53.7%;建筑施工噪聲次之,占34.2%;工業噪聲占8.4%;交通運輸噪聲占3.7%。

2020年,“全國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報管理臺”共接到公眾舉報44.1萬余件,其中噪聲擾民問題占全部舉報的41.2%,排各環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惡臭居環保舉報榜首)。

據生態環境部今年6月公布的《2021年中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報告》,2020年,全國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晝間總點次達標率為94.6%,夜間總點次達標率為80.1%,與上年相比分別上升2.2個和5.7個百分點,城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總體向好。晝間道路交通噪聲與上年相比基本保持穩定。但康復療養區、道路交通干線兩側區域和居住文教區夜間達標率持續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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